根据《安徽省金汇发展基金会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》和北京校友会捐赠协议,按照《安庆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》及基金会奖助学金评审有关办法等,依据“自愿申报-学院初审-学生处(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)复核-基金会评审”的程序,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现将评审结果(见附件)进行公示。
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-19日。
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向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反映。联系人:陈老师,电话:0556-5303802。
附件:
1.金汇奖学金(第二批)评审通过名单
2.北京校友会助学金评审通过名单
安庆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
2024年12月12日